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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兴隆花园门窗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人: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审批人:                                                         

2017 07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世兴隆花园1#—11#住宅楼及S1、S2、S3商业楼塑钢窗工程已经公司研究决定,批准公开议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为达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本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盛世兴隆花园1#—11#住宅楼及S1、S2、S3商业楼塑钢窗工程;

(2)项目地点:泰兴市文江路西侧、龙河路南侧;

(3)结构类型/层次:框剪结构;1#、6#楼为地上17层+地上车库1层,2#楼为地上21层+地上车库1层, 3#、5#、7#、8#、10#、11#楼为地上33层+地上车库1层, 9#楼为地上16层+地上车库1层,S1、S2、S3商业楼为框架3层;

(4)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盛世兴隆花园1#、2#、3#、5#、6#、7#、8#、9#、10#、11#住宅楼及S1、S2、S3商业楼图纸范围内的塑钢窗型材及辅材的采购、制作、安装及调试、质保工程及执行节能备案表中主要节能措施及指标;除中空内置遮阳百叶玻璃由招标人提供外的其他一切(包括中空内置遮阳百叶玻璃的尺寸提供、安装)均由投标人组织报价;具体塑钢窗面积详见附件;

(5)计划开工日期:按招标人及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签订合同时由总包单位项目部明确工期;

2.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2.2.1招标要求:(具体按各栋号的节能篇图纸为准)住宅楼部分:主楼东、西、南向部位为中空内置遮阳百叶玻璃塑钢推拉窗,主楼北向部位为中空钢化玻璃塑钢推拉窗,走廊、前室及车库层部位为单层钢化玻璃塑钢推拉窗;商业楼部分:主楼西、南、北向部位为中空钢化Low-E玻璃塑钢推拉窗,东向部位为中空钢化玻璃塑钢推拉窗;

具体型材及玻璃要求:(具体按各栋号的节能篇图纸为准)

A.塑钢窗框、扇型材指定为06J607-1;住宅楼部分:主楼南、东、西向型材要求为92系列,主楼北向型材要求为88系列,走廊、前室及车库层型材要求为80系列;商业楼部分:东、南、西、北向型材要求均为88系列;所有型材品牌均为“海螺”牌,颜色为(分两个价格报价)①均为乳白色的,②朝外立面为彩色、朝内为乳白色的(执行招标人要求);塑钢窗框、扇壁厚及框、扇宽按现行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所有塑钢窗做法执行国家DGJ32/J157-2013规范规定要求。

B.塑钢窗玻璃材料要求:住宅楼部分:①主楼南、东、西向采用5高透Low-E+19A百叶+5高性能暖边,主楼北向采用6高透Low-E+12A+6透明;走廊、前室及车库层采用5㎜单层钢化玻璃;商业楼部分:南、西、北向采用6中透光Low-E+12A+6,东向采用6+12A+6;

注:本次招标的塑钢窗工程:住宅楼主楼南侧、东侧、西侧方向均为中空内置遮阳百叶玻璃,由招标人负责采购供应;住宅楼主楼北向和商业楼南、西、北向为中空钢化Low-E玻璃,商业楼东向为中空钢化玻璃,走廊、前室及车库层为单层钢化玻璃;具体要求按照节能设计备案表及图纸要求执行。本工程玻璃厚度5mm为最小厚度,玻璃厚度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第7.1.1条的规定执行。

2.2.2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节能设计备案表及图纸;其中:(1)本工程外门窗气密性能不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规定的6级(1.5㎥/(m·h);4.5㎥/(㎡·h),水密性能应不小于3级(250Pa),抗风压性能高层建筑应不小于4级(2.5KPa);(2)15#楼外窗传热系数不得大于1.8W/㎡·K,16#-19#楼外窗传热系数不得大于2.2W/㎡·K,(3)多腔体塑料、铝塑、钢塑复合推拉窗不小于88mm,型材检测老化时间不小于6000小时;(4)推拉窗应使用硅化加片毛条,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条或非硅化加片毛条;(5)外窗遮阳系数SC:详见附件节能设计备案表中规定的要求(6)铝轨为(华兴牌),滑轮为双滑轮、月牙锁等五金配件(奉化联鑫),皮条为三元乙丙(窗友牌),毛条为(窗友牌),衬钢为1.5mm厚热镀锌;(7)玻璃采用中空玻(机械抽空),夹层内必须放置干燥剂,玻璃无气泡、水浪等现象,厚度按建筑级玻璃要求;(8)窗用增强型钢衬及其紧固件的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增强型钢衬的壁厚应≥1.5,窗外增强型钢衬、五金件应能满足窗的机械力学性能要求;(9)中空玻璃应符合GB11944-89。框、扇对角线尺寸之差应≤3,框、扇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尺寸应≤0.5㎜,相邻两构件焊接(或机械连接)处的同一平面度≤0.8;(10)玻璃每边搭接量不得小于0.8㎜,安装玻璃四周必须配防震垫块。

2.3付款方式:门框进场并安装完毕付 30 %,扇及五金配件安装完毕付45%,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5%回访保修金外,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合格单以项目部经理和技术部门签字认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有相应的门窗生产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等能反映投标人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提供相应、范例工程的合同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在本公司无相关不讲诚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3)其他:无;

3.4投标保证金为金额:贰万元整;缴纳方式和时间:现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前由投标人缴纳至招标人财务(盛世兴隆售楼处一楼财务室);

注:开户名: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账号:8110501013000508645;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各投标人领取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领取时间前由投标人致招标人财务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招标人财务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7月28日8:30时起,至2017年08月01日17:00时止;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盛世兴隆售楼处二楼办公室,黄剑峰。报名费500元整。(不退还)

5.招标公告的发布:对所有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盛世兴隆售楼处二楼

联系人:戴先生    黄先生       电话:13401205595     15190628989

招标人: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07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项目名称盛世兴隆花园1#—11#住宅楼及S1、S2、S3商业楼门窗工程;
1.2建设地点泰兴市文江路西侧、龙河路南侧;
1.3招标人招标人: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戴先生 电话:13401205595
技术负责人:电话:
1.4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的2.1和2.2条规定。
1.5工期要求按招标人确定的日期,签订合同时由项目部明确工期
1.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7踏勘现场自行组织
1.8分包不允许
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2日10:00时前
1.10招标人发包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2017年08月02日16:00时前
1.11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5日15:00时
1.12开标地点泰兴市盛世兴隆售楼处一楼会议室
1.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
缴纳时间:在招标人发布公告后领取招标文件前由投标人按招标公告第3.4条规定缴纳至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开户名:泰兴市腾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账号:811050101300050864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从基本户缴纳,并注明工程名称,凭电汇凭证至招标人财务换取收据;如投标人未取得由财务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的作废标处理,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确定中标人之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统一退至未中标人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影响招标工作不能进行或失败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规定提交履约或相关保证金的;
1.14开标出席人员(1)招标人:招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2)投标人:投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1.15投标费用的承担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自身投标费用
1.16承包方式和招标内容(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空内置遮阳百叶玻璃为甲供)、包工程质量、包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等;
(2)招标内容:塑钢窗材料及配件的采购、运输、装卸、施工制作安装、调试、保险、验收合格、安全、调试、保修期内的修、配、换服务等施工图纸中全部项目。
1.1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1.18报价书要求按单价清单法组织报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9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及本须知第1.13款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或按废标处理。
1.2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人或持法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且当场开标。
1.21中标人在工程项目施工结束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1.22投标人在原则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23本招标工程执行资格后审。
本招标工程的中标价确定:该工程的最高限价为标底价,执行最低价中标。
具体评标细则:标底价范围内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别备注: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对不讲诚信、拖延施工进度的,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1.24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投标人应及时获取澄清文件,未按澄清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招标工作小组否决;

3.投标报价

3.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按“单价清单报价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3.2投标人清单报价中每一项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3清单报价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调试费、质保的配件及人工费、税费(由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包括垂直吊运费)、安装施工用水用电及总包单位的配合费、检测费、保险费、赶工费、劳保福利、文明施工和交付(户)前的成品保护费等的一切费用,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3.4已标价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项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5投标报价应根据国家相关计价规范和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3.6本招标项目一旦确定中标人后,其中标人的报价为本工程的包干价(如设计变更的除外);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附录;(格式见附件)

(3)已标价的报价清单(单价的组成);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收据的复印件;

(5)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等能反映投标人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

(8)近两年相应或范例工程的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

5.投标文件的编制

5.1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4款“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附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以复印件盖章的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3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相关的资质、资格、业绩等材料,原件由投标人或被委托人携带至开标现场,供招标工作小组核验;

6.开标

6.1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人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6.2开标程序及确定中标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审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当众公布并记录投标人的报价、工期、保证金递交情况等);

(4)开标结束,进入评标阶段。

(5)在评标结束后,确定并通知中标人。

6.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开标记录中详细记载,由招标工作小组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

(2)相关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6.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7.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7.1投标文件必须以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必须装订牢固,档案袋必须提供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及投标日期);

7.2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日期,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

7.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8.纪律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招标(评标)工作小组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招标(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招标(评标)工作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招标(评标)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招标、评标、定标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现场条件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2.适用规范和标准

2.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2.2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中标人应书面通知招标人予以说明,除招标人有特别指示外,中标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2.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2.4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图纸及招标公告第2条规定;

3.中标人自行施工范围内部分材料和工程施工要求如下

中标人按设计立面图式样绘制详细的施工安装图,经设计及建设、总包单位共同审定,并现场复核尺寸无误解后再进行加工、安装,否则一切责任及后果中标人承担。

3.1中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在进场时必须及时经招标人(招标人代表)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2本工程的施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款要求;不明或有疑问的,由投标人在澄清时间前以书面提交招标人;

4.安全防护

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中标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劳动保护

中标人应遵守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中标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中标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6.文明施工

6.1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本项目的文明施工;

6.2中标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7.治安保卫

中标人应为本施工区域内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

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中标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第四章   其他

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包括而不限于以下参考格式中的内容;

2.其它

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主要组成部分,解释权属招标人。

备注:附件1   封面格式;

附件2   投标报价函格式;

附件3   投标函附录格式;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5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附件6   各部位塑钢窗暂定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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